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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震局地震行政检查结果公示 (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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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6228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17 16:27

一、检查时间:202344

二、检查单位:安徽省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安徽金寨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四、检查人员:

安徽省地震局执法人员

  宇,执法证号12000077001

汪海涛,执法证号12000077009

五、检查内容: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数据产出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 31077—2014)等要求。

2.水库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六、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31077-201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规范》(SL486-2011)等。

七、检查结果:

1.已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据此对大坝及重要建筑物进行了抗震安全稳定性分析,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2.已建设水库强震动监测设施,监测能力符合《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规范》(SL486-2011)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省地震局公共服务处或纪检室反馈。

公共服务处:0551-62528633

纪检室:0551-6252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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