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时间:2023年4月3日
二、检查单位:安徽省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安徽省梅山水库管理处
四、检查人员:
安徽省地震局执法人员
曹 宇,执法证号:12000077001
汪海涛,执法证号:12000077009
五、检查内容:
1.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数据产出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T 31077—2014)等要求。
2.水库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六、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水库地震监测技术要求》(GB31077-201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17741-2005)、《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规范》(SL486-2011)等。
七、检查结果:
1.已开展抗震加固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据此对大坝进行抗震安全稳定性分析,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2.已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反应系统,建设强震动监测设施,监测能力符合《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规范》(SL486-201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2013)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如对以上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向省地震局公共服务处或纪检室反馈。
公共服务处:0551-62528633
纪检室:0551-6252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