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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划分

来信人:
朱贺
处理情况:
[已回复]
浏览:
12226
问政时间:
2021-11-04 09:16:50
审核时间:
2021-11-05 16:08:14
内容:

今年9月1号实行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要求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高烈度区即8度及上的需要做隔震减震设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具体是哪些区域城市。请明确。

回复单位:
监测预报处
回复时间:
2021-11-05 15:40:34
回复内容:

因文件内容不属于公开范围,已电话沟通解答相关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