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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

来信人:
吕先生
处理情况:
[已回复]
浏览:
21069
问政时间:
2020-08-31 17:27:36
审核时间:
2020-09-01 16:09:44
内容:

您好,关于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比如宿州市泗县项目,泗县是7度,加速度是0.15g,设计时加速度可需要提高到0.2g?目前按照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2016年版),加速度是不用提高的,抗震措施(抗震计算)不提高,抗震构造措施提高一级。

回复单位:
震防处
回复时间:
2020-09-01 11:20:13
回复内容:

您好!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对于乙类建筑,即重点设防类建筑,应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3.0.3条规定,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其中,对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应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2009〕49号)的要求,在加强其抗震措施的同时,需提高一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例如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分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应提高至0.2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