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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震局2026年执法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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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07 信息来源:震防处(公共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6-07-06 11:13

为规范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安徽省地震工作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依法开展地震安全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安徽省地震局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安排开展检查。除接受举报及上级移交转办等,原则上不新增执法检查事项,减少涉企行政执法数量和频次。

通过年度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到位、地震观测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提升全省地震灾害风险防范水平。

二、检查对象

全省范围内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及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运维单位,以及涉及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检查

检查对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应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大工程是否依法开展安评工作;安评单位是否规范承揽业务、现场工作与报告编制是否符合标准;安评结果是否按规定审定并应用于工程抗震设防。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1年2次(每次检查1个企业,每个企业年度不超过2次)

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处

(二)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检查

检查对象:保护区周边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地震监测设施保护情况,有无侵占、毁损、擅自移动等行为;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规干扰活动;确需施工影响监测环境的,是否按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新建监测设施。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1年1次

牵头部门: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公共服务处

(三)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行情况检查

检查对象: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及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运维单位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重大工程是否按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要求备案;运行维护、数据报送与信息共享是否规范,有无擅自中止或终止运行等情况。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频次:1年1次

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处、监测预报与科技处

四、检查时间

2026年7月、9月、11月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有关要求,严格遵循《地震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和检查频次,所有检查事项均从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中选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程序合法、标准统一,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省市县联动。省地震局统一组织,联合相关市县地震工作部门共同开展检查,实现省市县一体联动、步调一致统一推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向被检查单位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提升相关从业主体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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