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黄山市地震局前往黄山市建管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活动。
市地震局工作人员向机关干部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省政府第291号令《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市地震局工作人员介绍,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建设工程,应当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我市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活动中,市地震局工作人员还发放了宣传单页,宣传了自救互救知识。
机关干部们表示,通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进机关活动,增进了机关干部和职工对防灾减灾知识的了解,有效促进对建设工程落实抗震设防工作的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