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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震函〔2020〕74号
各市地震局、淮北市防空防震办,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经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安徽省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安徽省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
2.安徽省防震减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安徽省地震局
2020年6月28日
(此文请转发至县级地震部门)
抄送: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