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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舟副局长赴铜陵参加《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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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9361 作者:震防处 信息来源:震防处 发布时间:2019-07-19 16:12

7月18日,王行舟副局长在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陪同下,赴铜陵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安徽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在调研座谈会上,王行舟副局长详细介绍了《办法》颁布以来的实施情况、修订背景、主要修订条款及征求意见等情况。他指出,《办法》的修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手段,对于进一步明晰全省地震安评工作范围,压实地震安评工作各方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地震安评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构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行业管理、地震部门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的地震安评管理体系有着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了铜陵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广电局、人防办、司法局及省地矿局321地质队、铜陵有色设计院等单位对《办法》修订具体条款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重点修订内容进行了座谈讨论。

会前,王行舟副局长实地调研了铜陵市地震监测中心及防震减灾工作展示馆,并陪同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参观了铜陵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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