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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根据国务院《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市地震部门有关要求,凤台县地震局按照地震监测保护标志设置的规定,完成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保护标志安装工作。
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标志设置,为保护凤台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台站观测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