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宣城市委市政府就做好全市防灾减灾工作作出的批示和部署,宣城市地震局联合市政府应急办对市区13个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市地震局副局长刘庆国、市政府应急办主要负责人等参加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结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要求》(DB34/T1072-2009),对各应急避难场所实行逐个走访,拉清单式对照检查。检查组在重点查看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排污系统、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平时应当具备的基础设施基础上,对应急管理设施、应急消防设施等应急期间应当分类增设设施的运行保障机制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检查发现,全市各应急避难场所总体上各项配套设施完善,设备运转正常,总体管理状况较好。
检查组要求各应急避难场所责任人要进一步细化管理运行机制,做好各项应急配套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防灾技能培训,确保灾难发生时应急避难场所能有效运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筑起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