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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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4 11:14
为全面贯彻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扎实做好亳州市谯城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经认真调研并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日前经谯城区政府同意,《亳州市谯城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以政府名义正式颁布施行(谯政秘 [2016]214号。
根据该管理办法,凡在本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拟建工程项目,均需进行抗震设防,全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实行并联审批制度,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介入点进一步前移,将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明确纳入立项、规划许可审批办理流程,以法规形式使抗震设防管理真正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强化了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措施,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